首页 >> 孕妇育儿 >> 怀孕准备 >> 正文

不宜受孕的情况有哪些

2007-09-25 10:45:54 来源: 洛阳健康网论坛 作者: 编辑:晓杉 上一篇 下一篇
导读说明:——洛阳健康网,洛阳地区最权威健康医疗信息门户网,您的生活健康向导,真诚服务于百姓的健康生活。

  儿科医师提醒,为了生一个聪明健康的小宝宝,具有下列情况之一暂时不宜受孕。

  1. 用避孕药期间不宜妊娠。

  2. 停用避孕药后不宜立即受孕。

  3. 早产、流产及葡萄胎后不能立即妊娠。早产和流产后至少应间隔半年再妊娠。葡萄胎清宫后2年追踪无并发绒癌可考虑妊娠。

  4. 饮酒后不宜受孕。

  5. 在受到严重的精神创伤、过度悲伤、抑郁等不良情绪下不宜妊娠。

  6. 患病期间及大病初愈期仍在服药期间不宜妊娠。

  7. 环境污染因素排除前不宜妊娠。

  8. 生殖道感染或性病未治疗前不宜妊娠。

  9. 严重的泌尿系感染未愈或治愈后初期。

  10. 酗酒、中毒后,吸毒期间或戒毒后期。

  11. 患有全身急、慢性疾病,如肝炎、甲状腺机能亢进、高热等。

  12. 过度精神紧张、高度的工作压力情况下暂缓怀孕。

  13. 患有性病或性传播疾病未愈或治愈后初期。

>> 看了本文的网友还看了:(搜索相关文章: 不宜受孕 )
 美图欣赏
保健健身
     
    推荐专家
    精彩推荐
    google 推广
公司简介  |  网站简介  |  广告服务  |  诚聘英才  |  网站地图  |  法律声明  |  联系方式
Copyright © 2007-2008 洛阳健康网(www.0379jk.com) 版权所有
运营维护:洛阳市得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
公司地址:洛阳市九都路61号 东方联智大厦 408室
客服电话:0379-63350828 电子邮箱:lydexiang@163.com
豫ICP备07501835号